澳美公司 2003年09月30日
澳大利亚移民与多元文化事物部刚刚公布消息,为更加完善外国留学生来澳学习的留学生签证,此类签证的有关条例已被修订,新修改后的签证条例将自2003年11月1日开始实施。将于11月1日出台的留学生签证政策主要是放宽了高风险国家学生资金来源要求,并对学生的英语要求做出调整。此次留学生签证的修改,将维持并加强近年来澳大利亚教育出口前所未有的良好态势。 2003年11月1日将实施的新留学生签证政策主要是放宽了对申请人留学资金来源的要求,对中国学生签证申请人的影响为: (1)申请人如果有叔、舅、姑、姨为澳大利亚公民或永久居民或新西兰公民,则该叔、舅、姑、姨的资金可用为其申请留学的留学资金。 (2)570、572和575类别签证申请人将可以提供银行贷款作为留学资金,此银行贷款可是申请人近亲所获得的贷款,包括来自申请人所在国政府的贷款。 (3)要求570-573和575签证申请人提供最多2或3年的学习和生活费用,其余所需费用只需做宣誓说明有来源即可。而现行条例则规定申请人必须提供在澳大利亚全部时间所需费用的资金总额证明。 (4)原574类(硕士和博士课程)学生签证,将被改名为"研究生类别",以课程方式攻读硕士学位的归入高等教育课程类别;以研究方式攻读研究生课程的申请人可以获得优先签证审理。 (5)571-574类别签证申请人,已经完成75%主课程的,但需要再取得一个短期签证以完成学业的,将不再要求提供存期为6个月以上的存款证明。 (6)将接受外国省或洲政府的资金资助作为申请人的留学资金。 (7)申请人不携带家庭成员出境的,提交的资金证明中,除了需证明其能够支付自己在澳的学习和生活费用外,关于家属生活需花费部分,只需按照家属所在地的生活标准计算。 (8)对申请人将就读学校发放的奖学金或学费豁免有了更为明确的定义。 (9)凡在澳大利亚、新西兰、英国、加拿大、美国和南非学习五年以上的学生,无须提供雅思成绩。 (10)573类签证申请人,已经进入预科课程学习1年以上的,IELTS成绩达到5.5分即可进入正式大学课程学习。 (11)2004年4月1日起,年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学习高中课程,递交签证申请时需提供雅思成绩。而且在特定情况下,可被免除提供雅思成绩的要求。新公布的政策特别提到对于中国公民(不含香港和澳门)将有特定的免除考雅思的条款。 (12)新政策还规定了只学英语课程的最大期限。即:11月1日后,评估四级国家(包括中国)的学生累计学习英语课程时间不得超过四十周。 (13)新政策还放宽了读高中学生的年龄。申请人递交读9至12年级课程时,年龄分别是17岁以下、18岁以下、19岁以下和20岁以即可。 (14) 如果573类学生已经完成11年级学习(或相当学历),而且已经参加预科学习至少1年的,可以被发放签证。 (15)所有读硕士或博士学位的留学生的家属的工作权利将被限制到每周20小时,条件是留学生本人开始正式课程的学习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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