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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移民局自2002年7月1日起对移民法规进行了少量调整,主要是对技术移民有关的内容简述的变化和收费标准的变化。具体如下:
- 7月1日起,所有的申请中必须提供申请人的家庭住址,否则为无效申请。
- 移民部为各个技术移民职业评估机构确定了更为准确的职业技能评估标准。
- 确定在澳洲非法的工作不能够作为工作经验在申请技术移民时使用。
- 对134、136、137、138和139类技术移民申请,免除工作经验的要求为申请人的澳洲学位、学历、证书必须在英语教学的1个学校中学习至少1年以上。
- 申请497的临时毕业工作签证可以由专人快递提交,而在此之前只能邮寄。
- 确定学位的定义为必须符合Australian Qualification Framework。
收费标准变化
- 技术移民的申请费由过去的$1670增加至$1745,不管是境内境外申请。而此前880类等境内申请为$1670, 136类等境外为$1125。但是现在统一为$1745或者8680元人民币。
- 136,138境外技术移民申请中如果申请人或附加申请人(包括配偶与18岁以上的子女)没有达到英文的要求(Functional English, equal to IELTS 5.0),过去需要在批准后缴纳第二笔费用$2380,现在改为$2485。
- 880, 881类境内技术移民中如果申请人或附加申请人(包括配偶与18岁以上的子女)没有达到英文的要求(Functional English, equal to IELTS 5.0),过去不需要缴纳第二笔费用,现在也需要在申请批准后缴纳$2485。
澳美公司编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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